中新網4月28日電 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消息,住建部近日制定《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分工方案》,依法依規對失信被執行主體實施市場和行業限制、禁入措施。
方案指出,通過人民法院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違法失信黑名單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将失信被執行人列為日常監管重點,依法依規對失信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以下統稱失信被執行主體)等實施市場和行業限制、禁入措施。
方案要求相關司局,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立完善房地産、建築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履職過程中要及時準确采集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并将市場主體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義務情況錄入房地産和建築市場信用檔案,及時向社會披露有關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房地産、建築企業,依法作出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限制市場準入、暫扣資質證書、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處理。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注冊執(從)業人員,作出降低或撤銷從業資格、吊銷執業資格、限制市場準入等處罰。
方案指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及時查詢各級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庫,對失信被執行主體就商品房開發、施工許可、商品房預售許可、房屋買賣合同備案、房屋交易資金監管、樓盤表建立、購房資格審核、房源驗核、存量房和政策房交易上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等提出的申請,不予受理或從嚴審核有關材料。完善住房開發、租賃企業、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管理制度,對于協助失信被執行人購買房産或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一經查實,記入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懲戒。
方案表示,失信被執行主體申請領取安全生産許可證的,限制其辦理安全生産許可證。在規劃區内新建、擴建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工程設施的,從嚴審核規劃許可;對涉及容積率變更、土地使用性質變更的,要從嚴審核行政許可申請。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需要申領施工許可證的,限制其辦理施工許可證。
方案稱,依法必須進行招标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标人應當在資格預審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請書及資格預審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确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處理辦法和評标标準;在評标階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機構、評标專家委員會應當查詢投标人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聯合體參加投标活動的,應當對所有聯合體成員進行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查詢。聯合體包含失信被執行人的,視為失信被執行人),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投标活動依法予以限制。失信被執行人不得作為評标專家參與評标活動,已經作為招标從業人員的,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方案指出,有關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取消參加評優評先資格,不得參與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各類評比達标表彰項目。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獲得相關稱号、獎項的,要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方案要求,具有市場監管職能的司局、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加強日常監管檢查,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企業予以重點監管,按照“兩随機、一公開”的要求加大日常監管力度,提高随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并依法依規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監管,提高監管精準度。
方案還要求充分發揮各類社會組織作用,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學會按照行業标準、行規、行約等,視情節輕重對失信被執行人實行警告、行業内通報批評、公開譴責、不予接納為會員、勸退等懲戒措施。
方案強調,要根據部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依法将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信息列入政務公開事項。依托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各級各類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歸集整合行業信用信息,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将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信用信息查詢使用嵌入審批、監管工作流程,确保“應查必查”“獎懲到位”。
此外,方案鼓勵企業(個人)自新,建立鼓勵自我糾錯、主動自新的信用修複機制,在規定期限内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确定義務并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黑名單被人民法院依法屏蔽、撤銷的,相關懲戒措施自黑名單屏蔽、撤銷之日起停止執行;确需繼續保留對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的,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實施,并明确繼續保留的期限。
方案要求,各相關司局、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進一步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對應納入未納入、違法納入以及未按規定屏蔽、撤銷失信被執行人等行為,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積極協助各級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并制定具體工作措施,明确協助執行職責。強化對協助執行工作的考核和問責,對協助執行不力的單位要予以通報和追責。要将落實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情況納入黨内“兩個責任”範圍,堅決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對有關單位和領導幹部幹預執行、阻擾執行、不配合執行工作的行為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方案表示,各單位要根據行業特點,抓緊制定出可操作的失信被執行人監督、警示和懲戒工作實施細則,明确完成任務時間表、路線圖,并确定專門機構、專業人員負責統籌督促檢查,确保2017年6月前落實到位。加快失信懲戒軟件的開發使用進度,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嵌入單位管理、審批、工作系統,實現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自動比對、自動攔截、自動監督、自動懲戒。
方案還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人才、資金、設備、技術等方面的保障,逐步完善信用信息歸集、管理和使用工作機制,不斷優化政務工作流程,健全政務服務功能,增強服務能力。強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考核,建立常态化、經常化的督促考核制度。住房城鄉建設部将适時開展督促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将按相關規定予以通報批評和追責。